第三十五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费实施学分制收费管理,按照《浙江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学年学费标准为:一般本科专业学费4400元/人・学年,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学费7000元/人・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900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培养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人・学年,师范类专业学费4000元/人・学年。其他代办服务性质收费按自愿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