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
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2010年预收学费标准为:师范类文理科(含体育)每生每年为4000元;非师范类文理科(含体育)每生每年44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7000元(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年9000元);医学类每生每年6000元。住宿费标准为:400-1200元/学年,具体根据不同校区、住宿条件,收取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