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每学年6000元;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卫生监督、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各专业每学年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