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收费标准:本科学费为100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 退学学费规定:根据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