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理工类专业学费为3600元/生•年;文、法、财经类专业学费为3400元/生•年,热门专业的学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上浮10%。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外语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500―12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退学学费规定:
执行山东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有关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