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院严格按物价局规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招标价格计收。
2011级新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各专业均为每生每学年576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