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下设经济与贸易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理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电气信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管理学院、h后备军官学院、人南校区、应用技术学院、国际动画艺术学院(公办二级学院)、体育系和继续教育育学院。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其中教师硕博率90%,博士率22%,学校共有研究生导师413人。近年来,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学校通过大力实施"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不断完善培养体系,改革培养模式,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高。我校在2014年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再创辉煌,获得全国一等奖1项,二等奖24项,三等奖24项,成功参赛奖52项,在参赛的全国近四百家高校和科研院所中,我校成绩高居全国第5位,再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我校凭借骄人的成绩和出色的组织工作,被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委员会授予“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组织奖”。 学校毕业生具有显著的就业竞争优势,活跃在全国经济建设的各行各业,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2009年学校被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4.中法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沪价费(2004)007号)
5.中韩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沪教委财(2003)34号)
6.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和沪教委财(2003)36号)
7.飞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教委财(2007)1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和沪财预(2003)93号)
多年来,我校大学生的就业质量高,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2009年学校被评为全国和上海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毕业生活跃在全国经济建设的各行各业,有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政府部门、大型企业、高科技园区的领导和专业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