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后方能注册。学费标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广告学等专业12000元/年;生物工程、应用化学、环境科学、教育技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服装设计与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135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以上收费均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批为准。第十六条:学院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