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异地中高考方案 2014年实施

2019-11-25 12:53:08

  继全国多个省市公布“异地高考”方案后,其四川版本也终于出台。昨晚,省政府网站全文公布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我省今后的“异地高考”工作作出部署。该方案将于2014年起正式施行。

  本地学籍、学满3年可在川高考

  成都晚报记者了解到,此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方案中明确,“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

  根据方案,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在最受人关注的高考报考条件方面,方案中明确: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报名需申请名单要公示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怎样报名?方案这样规定:

  申请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报名时,学生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学生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及学生在当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情况,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持就读地初中或高中毕业证明在当地报名,由就读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我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与中考的要求相同)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