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4日,经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北京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本科一批:文科515分,理科502分;
本科二批:文科472分,理科455分;
本科三批:文科439分,理科430分;
提前批次专科录取参考工作线:文科330分,理科330分;
艺术类本科:文科283分,理科273分;
艺术类专科录取参考工作线:文科231分,理科231分;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体育成绩 60分):文科320分,理科320分。
高职单考单招分数线为:253分; 其中艺术专业为:17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