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西南交通大学保送生申请表

2019-12-08 19:32:13

  一、报名条件
  
  具备保送生政策规定资格的2009年普通高考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保送生报名采用考生自荐或中学推荐方式。
  
  1、考生自荐:申请者按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西南交通大学保送生申请表》(请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表格:www..AD1896.cn),并将“申请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按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2、中学推荐:中学在《2009年西南交通大学保送生申请表》如实签署推荐意见。
  
  具备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均可直接向我校推荐外国语保送生。每个学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4人。
  
  3、邮寄地址:四川成都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邮编:610031
  
  收件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2887600386、87600373
  
  4、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日,以邮件邮戳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水平考核
  
  1、初审:西南交通大学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保送生复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将于2008年12月25日前在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网(www.AD1896.cn)向社会公布。
  
  2、复试
  
  文科笔试科目:语文、英语
  
  理科笔试科目:数学、英语
  
  参考项目:心理测试
  
  复试时间:2009年1月2日签到,2009年1月3日上午进行笔试。
  
  3、考核收费
  
  按收费许可证川费[00005559]号和川价费[2007]98号文件,学校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120元/人。
  
  4、公布复试合格名单。按照教学司〔2008〕24号通知精神,学校复试合格考生名单待“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在西南交通大学校园网(www.swjtu.edu.cn)和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网(www.ad1896.cn)公布。
  
  四、录取办法
  
  1、确定录取资格。考生须通过当地省级招办进行保送生资格审查,并由当地省招办报送进行公示。经公示,并且参加我校复试合格考生确定具备我校保送生录取资格。
  
  2、考生申请录取。考生须于2009年4月10日前向我校递交申请录取书面意见(邮戳为准)。
  
  3、录取名单公示。我校根据各省保送生录取工作安排为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凡外国语学校推荐并入围我校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只能录取到外语类专业,其他符合我校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录取后的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录取通知书在2009年8月交由邮局统一邮寄。
  
  五、监督
  
  1、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保送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我校保送生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3、我校保送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电话:028-66366065
  
  4、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四川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610031
  
  联系电话:028-87600386、87600373
  
  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网:WWW.AD1986.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