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凤冈县拟禁止离异再婚夫妻宴客 称防止敛财

2019-12-07 06:58:45

《凤冈县规范操办酒席管理办法(试行)》对民间酒席的规定极为细致

  

  近日,贵州省凤冈县官方发布了《凤冈县规范操办酒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酒席管理办法》)。《酒席管理办法》规定,操办酒席范围为婚丧嫁娶事宜,此外,复婚和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且此规定适用对象为凤冈县辖区内的所有城乡居民。凤冈县纪委工作人员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地滥办宴席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这样一个政策。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竹立家表示,凤冈县政府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规范滥办酒席的现象并不合适。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凤冈县政府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设定行政处罚,已涉嫌权力滥用。

  复婚、再婚者不准办酒

  昨日,北青报记者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上看到了这份“红头文件”。文件编号为“县办发[2016]5号”,由凤冈县委办公室、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内容为“关于印发《凤冈县规范操办酒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遵照执行。

  这份《酒席管理办法》对民间操办酒席规定极为细致,甚至规定“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同一丧事只设一个礼金簿”等。

  违规办酒礼金一律没收

  对于操办酒席的流程,《酒席管理办法》规定“须提前15天申报;操办丧事的,须事先口头申报,在安葬后15天内完善备案手续”。同时凤冈县要求“公职人员”和“群众”分别填写对应的申报登记表。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酒席管理办法》也给出了具体的处理办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的,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收缴礼金等处罚;而非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的,由各村民委员会按照《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及群众承诺书进行处理;对违规操办酒席收受的礼金一律没收并上缴国库,操办酒席用具全部没收。

  除此之外,酒店、餐馆等承接酒席时,必须向酒席操办人索要《凤冈县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申报登记备案表》,对未索要并留存备查的,一律停业整顿。

  《酒席管理办法》一经发布便引发热议。有当地民众对此表示支持,认为凤冈县民间滥办酒席风气过重,可以有效制约。但《酒席管理办法》在网上引来的更多是质疑,有网友提出:“‘红头文件’来管民间办酒,是不是管得也太宽了?”

  凤冈县:滥办酒席情况严重

  昨日,凤冈县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办法》出台于今年1月24日,是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群众的反馈,以及当地、代表的提议而制定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调研发现,凤冈县“滥办酒席”的情况非常严重,“让群众很恼火”。而这种现象已存在多年,为了制止滥办酒席的风气,早在2013年,凤冈县就制定了限制办酒的相关规定,当时“效果显著”。《酒席管理办法》就是在之前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出台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酒席管理办法》,凤冈县全县所有人只有“婚丧嫁娶”时候可以办酒,此外一概不许。

  至于再婚、复婚不许办酒的规定,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实地调研中发现许多当地人,特别是年轻人,离婚时候还要办酒席,不久后双方又复婚了,然后再办一次酒席,“不少人用这种方式收礼金,这导致婚酒这块泛滥。”

  《酒席管理办法》还是试行

  为什么要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把民间办酒都强制管理?该工作人员回复北青报记者称,凤冈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在操办酒席方面,受国家相关规定的严令限制,但管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的规定却“管不到”民间。

  该工作人员说:“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管理群众操办酒席的行为,所以滥办酒席风气的改变,需要我们(凤冈县)去做一些决策。”

  此外,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酒席管理办法》还只是试行,如果在试行过程中发现违背了群众的利益,有关部门会对其中的事项进行修改。

  专家:不该用行政命令强制规定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竹立家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操办酒席是一种传统的社会行为,面对滥办酒席的现象,当地政府出台此《办法》的出发点是可取的,但对民众应该进行适当引导,而不该用行政命令来强制规定。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对违规操办酒席收受的礼金一律没收并上缴国库,操办酒席用具全部没收等规定,应属于无效的行政处罚规定。

  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只有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上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而凤冈县政府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设定行政处罚,已涉嫌权力滥用。

  韩骁称,公民如何操办酒席,是其可以自由处分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不应被肆意剥夺。

  本组文/本报记者黄筱菁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