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办法出台

2019-12-02 11:45:12

今年我省省内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办法已于近日敲定。根据文件精神,省内普通高校大部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将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特殊专业省招考办决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单独考试或在省招办统考基础上进行专业课加考,进行专业课加考的专业加考分数不超过50分。

专业课单独考试的院校及专业为:

哈尔滨师范大学:服装表演、商业摄影、节目主持、作曲、综合艺术、书法、戏剧、舞蹈、艺术学理论、电脑音乐制作

黑龙江大学:广播电视编导、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哈尔滨学院:摄影

佳木斯大学:戏剧表演与主持、指挥、作曲

大庆石油学院:舞蹈编导

大庆师范学院:学前教育

齐齐哈尔大学:舞蹈表演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服装表演与设计、广播电视编导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舞蹈表演、影视表演、主持与播音

专业课加试的学校及专业为:

哈尔滨师范大学:中国画、雕塑、金属工艺、油画、版画

黑龙江大学:艺术设计

齐齐哈尔大学:艺术设计

具体考试事宜,请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

声乐(包括美声、民族、通俗唱法)表演专业,器乐(包括西洋管弦、民
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按黑龙江省省内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招生专业课全省统考试行大纲要求,考生自选二首抽一首演唱(奏),自备一首演唱(奏)。对考生参加大纲确定的器乐以外的器乐表演考试的,自备二首曲目演奏。自备曲目演唱,考生自备伴奏带(碟)或伴奏。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