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考生条件
对象
证明单位
降分幅度
1
烈士子女;现役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现役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现役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子女;现役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军人子女
考生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降20分录取
2
现役作战部队军人子女;现役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
考生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降10分录取
3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人民警察的子女
考生
省市级
降10分录取
4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侨务部门
降5分录取
5
少数民族学生
考生
凭考生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的考生还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降5分录取
6
台湾省学生
考生
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
降5分录取
7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中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考生
市人保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降5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