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 2016年度高三物理教学指导意见

2019-11-08 22:08:48

  一、2015年安徽卷与全国卷的比较

  二、模块课程开设建议

  2015年我省高考实行的仍是指定性选考,即把3-4和3-5中的部分内容作为所有考生的必考内容,而且在试题命制过程中以及试题考试水平要求上与必修内容一样对待。2016年,我省将使用全国卷。全国卷中规定考生必须从试卷所提供的三个选修模块对应的试题中只选择其中之一作为考试内容。基于此,针对选考模块课程的开设提出如下建议:

  1.从知识地位层面看,3-3模块的内容具有较为基础的地位,即该部分知识是继续进行大学理科学习的基础。建议中等水平及以上的学生进行学习。

  2.从知识本身的学习要求和实际考试水平要求层面看,3—5模块的内容相对容易一些。建议一般中等水平及偏下的学生进行学习。

  3.从学习要求和考试水平要求层面看,3-4模块的内容表现得较为困难,且该模块中“机械振动和机械波”的内容可以认为是应用性知识,“光学”部分的内容大部分过于专业化,更适合在大学阶段系统地学习。建议优异水平的学生自主学习。

  三、高三教学建议

  1.在开设选考模块课程的过程中,我们建议除少数章节宜进行详细地讲解外,如气体、动量及其守恒等章节内容,其余大多内容更适宜采用讲座的形式进行。这样具体的教学组织形式,从实施层面就可以更加灵活、多样。

  2.在必考模块内容方面,2015年我省公布的高考说明和2015年国家公布的考试大纲在考试内容范围、具体知识点的考试要求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同。这是结合我省的教学实际确定的。如3-2中的“传感器”、3-4中的“机械波的衍射和干涉、多普勒效应、光的干涉和衍射”等,在我省一般不作为考试内容,或要求很低。但是,每年国家公布的考试大纲中这些都是规定的考试内容,且全国卷中时有涉及。建议一线教师仔细研究、比较2015年国家公布的考试大纲,对相关知识的教学和复习进行合理地调整。

  3.2015年我省的高考试题在选择题方面对考生的定量运算水平的要求有明显降低,这是针对我省实际所作出的调整。这与2015年全国卷在选择题中的相应要求有明显差距。这需要引起充分的重视,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和练习。

  4.在实验和计算题的考查方面,安徽卷与全国卷难度大体相同。建议实验教学及其复习以国家公布的考纲所规定的实验为基础,在组织学生动手实验的前提下,进一步从理论方面进行研究,以提高物理实验的教学水平。这是中学物理教育教学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表现。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