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空气严重污染时停驶3成公务车

2019-12-10 19:25:14

《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方案(暂行)》日前正式发布。今后一旦发生空气质量严重污染情况,黄标车将禁止上路行驶,党政机关停驶30%公务用车。同时,还将视具体污染程度,采取学校和幼托机构停课、机动车扩大限行等措施。  根据新实施的方案,当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1—300或大于300时,上海将发布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预警信息。市民可以通过网站、微博、广播、电视、手机软件等渠道及时获取包括公众健康提醒、户外活动建议、绿色出行倡导在内的重污染预警信息。全市中小学和幼托机构也将通过市教育督导短信平台同步获知污染状况和健康提醒。  应急方案把工业重点源、交通污染源、生活面源、农业污染源等都纳入了减排重点。根据不同的污染程度,分级采取应急措施。  发生重度污染时,上海将强化“清洁发电、绿色调度”,重点源燃煤电厂将选用优质煤发电,石化、钢铁、化工、焦化、水泥等工业重点源将采取限产、限污等措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重点企业和区域将禁止各类放空等作业。运输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的车辆等交通污染源将禁止上路行驶。除工艺要求、应急抢险外,桩类施工、土石方工程、建筑构件破拆、脚手架拆除、外立面涂料涂装、道路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扬尘面源将停止作业;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也将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市容部门将加强道路保洁,最大程度减少地面起尘。全市范围将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