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公布《湖北省普通高考改革方案》,与往届高考相比,我省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总分等基本面上没有变化;值得注意的是,综合素质评价首次成为高考录取依据之一,部分科目首次设置了选考题。
根据高考改革方案,今年湖北的高考科目仍是3+文/理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各科目考试次数仍为一年一次,时间仍在全国统一的6月7-8日,一次考完;考试时间长度不变,语文和文科/理科综合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为120分钟;各科目总分不变。语文、数学、外语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为300分。
据悉,语文、数学、英语仍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理科综合、外语小语种(日、德、法、俄)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
省教育厅介绍,改革方案对往年高考方案进行了一些调整。
今年高考仍以分数为主要依据,但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试卷模式有微调,在部分科目设选考内容供考生选择,反映了课改新要求;录取中职生的高职统考,从纸笔测试模式改为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测试为辅。
省教育厅表示,在我省的高考改革方案中,本科招生保持稳定,高职招生作为改革突破口。本科统一高考以考试内容改革为重点,引领教学按照课程改革理念与要求健康发展,不主张对中学教学产生冲击和负面影响。
对于考生和家长最为关心的考试科目,则保持“3+文/理综合”模式不变;既保持了科目的有效对接,也稳定了教学和考生。
据悉,招收中职生的高职统考,将录取依据由文化课成绩为主改为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主,有利于坚持能力为重,强化就业导向,增强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的适应性。我省在全国率先举办的专业技能操作考试,经试点已获成功。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