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今起本科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从7月1日开始,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提前本科录取院校,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录取院校按照批次录取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其中,7月中旬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一批征询志愿;7月下旬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余缺计划,考生填报征询志愿。7月下旬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录取。8月上旬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普通高职高专录取院校依次进行录取。
各批次录取时,市高招办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审查录取。高校要尊重考生的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本科一批A类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实行一次性投档,其他批次院校录取时,所有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结束后,才能进行第二志愿院校的录取。
来源:天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