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的“得”与“失”

2019-10-30 20:57:27

张华清
  
  这是每个语文教师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大家心中清楚:上课就是为了“所得”,没“得”上课有何意义!理是此理,但实际上上课不讲“得”之教师,大有人在。那些混天聊日、无责任感者,自不必说。就算是兢兢业业,认真上课的教师,也不一定能让学生有“得”。现实中,不少教师备课十分精细,大大小小,旮旮旯旯,都要照顾到,面对学生,往往也是洒水不漏。一篇文章,甚至讲上午六节课,美其名曰“精读”,实为要分碰题,是担心不讲考到丢分。老师内心认为这样做学生会学到很多,得到很多。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面面俱到式的学习方法,教师不加选择、不顾学生学习心理而强行灌输,最终的结果是面面“不”到,面面“不”得。如此说,教师们可能显得冤枉。退一步看,即便是说有“得”,那也是暂时的,短命的,水过地皮湿,用不多久,也就没什么印象了。没“得”,自然就是“失”了。失了宝贵的时间,失了关键的训练,失了能力的培养,失了素养的提高。如此看来,这一问题确实值得教师思考。
  
  但语文课要想有“得”,还必须有“失”。失去应试观念,失去碰题心理,失去细微末梢,失去繁文缛节,失去花里胡哨,失去表面热闹。从教育宗旨出发,关注学生解决问题的语文能力和终生受用的语文素养;从学生本体出发,遵循学生的心理发展和学习规律;从文本出发,根据课文的特点,选准突破点,有的放矢。以上三个方面是一个整体,只有达到统一,学生才会真有“所得”,而且是大“得”。这里,教师们无须担心考试失分,只要坚持了以上三个方面,恐怕不得高分都难。而且,叶圣陶“教育就是养成习惯”,爱因斯坦“教育就是学生走出校门忘掉学习的知识后剩余的东西”都能作为佐证。
  
  语文课应是简约的课,语文课应是有效的课。从某种意义上说,简约就是“失”,有效就是“得”。
  
  关于“得”,叶圣陶先生早就主张“一课有一得”。不少教师也在实践。上海的陆继春老师阐释应用得最好,以至于形成一大教学流派——得得派。可见,化繁为简,一课一得,确有道理。关键是教师要有“化”之思想,有“化”之胆魄,有“化”之能力。能准确定位学习目标,能恰当选取学习内容,能合理设计教学环节,能科学运用教学方法。如此,“整个教学过程是教一点,学一点,懂一点,会一点;只有懂了,会了,才算是‘得’了”。(陆继春语)然而,此处所“得”,并非零打碎敲,东一榔头西一锤似的乱“得”。它需要有一个明确思想统领,有一个中心目标带动,亦即这些“得”,是一个能力系统下的“得”,是指向中心目标的“得”,它们应该是“得得相联系”,前者应该是后者的基础,后者应该是在前者基础上的提升。这样,每一“得”都是在巩固旧“得”基础上的新“得”。层层发展,层层提高,学生的收获就会越来越多,能力也会越来越强,最终实现语文的教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