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原副市长贪腐案详情披露:夫妻上阵亲属共贪

2019-12-06 06: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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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15日电据中央纪委网站消息,网站刊文《一个“专家型”干部的陨落——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案件警示录》披露浙江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案案情。

  文章显示,2014年3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驳回了朱福林的上诉,以判处他,剥夺权利终身,并处。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朱福林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开发、人事安排、企业环评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房产交易、“炒房”、投资收益等名义收受贿赂共计1500余万元。

  文章揭露朱福林“善于伪装”的贪腐之路:朱福林教育别人时常讲“情怀”:四面湖山归眼底,万家忧乐到心头。以致熟悉朱福林的人都称,他为人谦和,做事喜欢“动脑子”。朱福林作案手段十分隐蔽。他一般不敢直接收受钱物,收受的好处大多由其妻子、侄子、侄女等亲属出面操作,自己躲在幕后。朱福林自己贪腐,还把家人“拉下水”,夫妻上阵,亲属共贪,结果是害人害己,给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一个“专家型”干部的陨落

  ——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案件警示录

  贪腐的官员中,有种“恃才傲物”的:他们自以为手段高明,可以瞒天过海;伪装得很好,可以欺世盗名。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谓的“高明”,不过是掩耳盗铃;自以为是的“伪装”,不过是自欺欺人。

  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熟悉朱福林的人都称,他为人谦和,做事喜欢“动脑子”。

  这位做过副教授的贪官,身上有那么一股子书卷气,教育别人时常讲“情怀”:四面湖山归眼底,万家忧乐到心头。

  可惜的是,他所谓的“情怀”,不过是贪腐时的伪装;爱动脑子,则用在了贪腐的歪门邪道上。

  2014年3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驳回了朱福林的上诉,以判处他,剥夺权利终身,并处。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朱福林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开发、人事安排、企业环评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房产交易、“炒房”、投资收益等名义收受贿赂共计1500余万元。

  文质彬彬的教授官员,何以踏上腐败之路?讲究“技术含量”的贪官又如何倒在了自己的贪欲面前?本案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思考。

  朋友圈非富即贵,心理失衡贪欲生

  朱福林自认是一名技术型干部。从他的履历来看,也确实如此。曾做过高校地理系副教授的他,首先是作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被引进到金华市开发区工作的。

  从政18年,因为业务能力突出,他一帆风顺,先后担任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局长、婺城区区长、兰溪市委书记、金华市副市长等职,对城建工作尤为了解。

  可尽管职务不断晋升,朱福林的思想境界却未有提升。他整天谈的是业务工作,忙的是具体事务,自认为只要业务好了,可以一俊遮百丑。

  “我一直把自己定位在技术型领导干部,只注重专业技术方面的学习与积累,对学习毫无兴趣。”案发后,朱福林忏悔说,他认为学习都是一些陈旧的大道理,是一些“假、大、空”的内容,与时代脱节,多数人没有真学、真信、真用,只是供说教用的,所以完全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

  与此同时,朱福林平时接触和来往的朋友,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过去,他爱和基层的同志交朋友,经常和同学、战友、同事一起活动锻炼、讨论问题,关心困难同志,资助贫困学生,心态积极向上,有朝气、有热情。

  可随着官越来越大,他开始“谈笑有老板,往来无白丁”,越来越热衷于和老板勾肩搭背,更与几个自认为社会反映较好、做事有分寸、有经营水平的老板称兄道弟。

  每年总有几个长假,朱福林和老板朋友们一起到三亚等地度假。他听到的都是老板们讨论商机、投资、回报等,看到的都是他们做成一个项目或搞定一笔投资后的意气风发,心里羡慕极了,觉得他们过得很充实、有意义、有成就感。

  反观自己,虽然当个领导干部,但干得很辛苦,付出很多,得到的却很少,限制还特别多,心里特别不平衡,很想退休后到商海打拼,像老板朋友们一样自由自在。

  朱福林的想法很快被老板朋友们获悉,在他们的精心安排下,朱市长很快就体会到了“做生意”的乐趣,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朱福林放松学习,忽视党性修养,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消极现象所影响,思想上首先变质,行动上随之“一泻千里”。他的逐步堕落警示我们,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必须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投身”商场,和老板“做生意”只赚不赔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整日听老板朋友们交流“生意经”,“耳濡目染”的朱福林跃跃欲试,也打起了投资理财挣点钱的算盘。老板朋友们对此百般迎合。

  刚开始,朱福林只是利用自己的市长身份搞些投资入股、民间借贷、炒房卖房等经营性活动,借贷利率和购房优惠也在市场正常优惠范围内,但时间一长,他的“胃口”就被吊起来了。

  眼见这么久都“平安无事”,朱福林自以为找到了一个发财捷径,开始贪婪地捞取好处。但不同于一般贪官的是,他贪腐起来相当讲究“技术含量”。

  朱福林通常不赤裸裸地收受钱物,一般都要通过“借用车辆”、“订房炒房”、“低价买房、高价卖房”、“转让预期投资收益”等貌似合法的方式受贿,千方百计规避“风险”。有时老板们送他现金,他也会处心积虑地以“交易”为幌子进行巧妙包装,以掩盖其违法犯罪的实质。

  2009年底,房地产老板徐某某希望朱福林帮其解决有关房产项目的拆迁问题,故意提出向他借款200万元,两年内“一比一”返还(即两年后返还400万元)。

  一直“小打小闹”搞理财的朱福林早就对合法挣钱不耐烦了,他一门心思想发笔大财,于是和徐某某一拍即合,答应了徐某某的请求。

  朱福林心里清楚,“借”钱给徐某某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可怎么“借”得好好斟酌斟酌,万一“暴露”了,可不是闹着玩的。思来想去,他想到了规避“风险”的好办法,以姐夫等人的名义,将200万元“借给”了徐某某。

  并不缺钱的徐某某拿到200万元后心知肚明,他一直“心急火燎”地想还钱给朱市长,苦苦等了9个月后,终于逮到机会。2010年8月,徐某某连本带息将400万元“还给”了朱福林。朱福林见投资“果然”收到了回报,欣然笑纳。2012年8月,获悉可能被调查,朱福林又急急忙忙地将100万元退还给徐某某,以“弃车保帅”。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