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使学生能够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教育业已成为数学教学中的一个重点,难点;对于刮起的这股“创新风”,无数数学教育界的专家,能手纷纷支招,提出了不少影响广泛的教学观念,大致归纳如下:
一、数学教师的创新意识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前提:
要改变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教学思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从教学思想到教学方式上大胆突破,做到
(1)克服对创新认识上的偏差
创新不是脱离教材的活动,如小制作、小发明等等;创新也不是借助问题,让学生任意去想去说,说得离奇说得走入极端;其实每一个合乎情理的新发现,别出心裁的观察角度都是创新。
(2)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创设宽松氛围,竞争合作的班风,营造创造性的环境与沃土。
(3)充分鼓励学生,创设情境激励学生打破思维定势。从独特的角度提出疑问…
(4)注重能提升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总结环节。
二、兴趣是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关键
要合理满足学生的好胜心理和好奇心,目标设计要合理“跳一跳,就摘到桃子”;利用数学中图形的美,数学史中的历史人物,典故,数学家的童年趣事等增加学生的兴趣
三、教师是保护学生创新能力发展的“监护人”
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对待学生的错误行为分清是有意还是思维的结晶,多鼓励支持学生。
相信这些观点和理念对于一些热心教研的一线的数学教师来说并不陌生,也一定曾受益匪浅过。在斟酌、思考、酝酿、借鉴、实行之后,我却对许多时下创新中的教学产生了一番思考。
首先来说说对教育者常说的“教”与“培养”这两个名词的认识吧!
在课堂上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而不是“教”创新能力。“培养”与“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我们传统意义上讲“教”即传道,授业,解惑即把知识和技能传给别人,解决过程中学生产生的疑难或问题,它的实质等同于“训练”,即在一定模式下让受训者重复地“练”已达到预期的要求,这种“教”与“训练”的混淆是有独立思考能力、独立判断能力、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却成了被动地被“填”的鸭子,同时也使学生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一个别人预设的模式成长。结果教师或学校的无形外力就会延伸到本属于孩子的自由发展和思考空间。
于是这种“教”被受到质疑,于是在它之上加上了“启疑”,加上了“创设情境”,加上了“总结”,加上了“教学方式的改变”…创新能力不再“教”而是“培养”。但我们却深深知道这背后的目标却依然是要求学生接受传授的内容,达到教者的目的,于是启的是“教”者主观之疑,创的是“教”者预设之境,总的是“教”者内容之结,改的是“教”者训练之式,结果呢?仍然是把“教”与“训练”相混淆、“培养”与“教”相等同,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情况,不正模糊了“培养”与“训练”的概念,课堂成了一个“训练”创新能力的所在。教学的结果在学生脑海里都会出现“行不行?”、“像不像?”这类的问句,学生可能掌握了相当好的拷贝能力,但欠缺基本的创造力,很少会想到“好不好”。于是编者精心编写的“课题学习”成了“不好上”、“不愿上”,跳过去的章节;学生解答对于老师讲评过的综合应用题有模有样,而一旦出现新颖的创新题却失去了那股勇气,原因何在?在不排除其它因素的前提下,难道不能说是创新教学的不成功吗?
那么既然是“培养”是不是应该“教”的点到为止,内容没有对错之分,只要“传”给对方即达到目的,对方对传授的内容接受也行,不接受也行,而更应看重应用能力的培养与渗透;改变过去一以贯之的“初级阶段打基础”——“授人以鱼”,“高级阶段做学问”——“授人以渔”的模式;改变普遍认为的“创新能力需要在初级阶段慢慢培养”,“高级阶段进行创新”的想法,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对于像数学这样一门客观的学科,它的知识点和技能除了少数做专业数学研究的人之外,大部分人离开了学校就很少有使用的价值了,而能获取益处的更多的则是在学校学习时所训练和发展的思维方式及想象力、思考力、观察力、创造力这些综合能力。因此降低对知识技能的要求,更多的关注在数学教学中学生的作为人的个性和独立性的培养,使创新教学过程成一个开发智力的过程,成为一个发展学生的生理与心理的过程,使学生多悟,尝试离开课本去自行摸索,对也好,错也罢,跌跌撞撞失败也不错,这对于学生来说就是自己在创新。
而做到上面所说又谈何容易,考试的“指挥棒”也只能使教师的教学成为其“技能训练”的用武之地,而这种尴尬,却也正是我们广大数学教育者挑战的目标和努力地方向。
来源:233网校论文中心,作者:万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