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族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前早婚现象比较普遍,一般是男十七岁,女十五岁即可成婚,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媒人说合,现在早婚现象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托媒订婚习俗仍然盛行。一般是先由男方请媒人说亲,接着是下聘、认亲,最后结婚。财礼各自繁多,用费较大,就拿手茶(干礼)一项,是低需五十至一百元等。婚礼大都选择在伊斯兰教历的“主麻日”(每周五)或三、六、九单日举行,当日早晨由新郎带领数十人组成迎亲队伍,牵着披红挂彩的马前往新娘家迎亲。
到了新娘家,首先由女家说“色俩目”(问好问安的意思),接着进行结婚祝福仪式,还要撒核桃、红枣,凡是贺喜的来宾都要索取一份,表示合家吉祥如意、红喜临门,夫妻和睦相处之意,同时还要请阿訇念“尼卡哈”(《古兰经》中的婚礼证词)。然后新娘同村的年轻人和新娘家的亲朋好友向娶亲客人索要“奴工木哈钱”,保安语是 “羊肉钱”的意思,并将娶亲客人拉到院中,给其脸上涂抹锅黑,表示祝贺。事后,新娘家的部分青年人还要随迎亲客人去新郎家,又给新郎的父亲脸上涂锅黑表示祝贺。
同时,还把新郎的父亲抬回女家,请至院中坐定,此时,新娘的父亲迎出问好,并跪在新郎父家面前,请求宽恕“教儿不严”之情,爬在地上以示愿受责罚。新郎的父家随即拿起宴旁事先放好的鞭杆,重打二十下后离开女家返回。当新娘离家时,要向身后抛撒五色粮,表示将幸福留给父母,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新娘到达男方家门时,新郎亲属和本村的的小伙子们截住马头不让进门。这时,新娘的送亲队伍必须抱着新娘冲进大门并送入新房。
此时,门前路旁鞭炮齐鸣,新郎也站在大门房顶放炮,表示消灾除邪,吉祥如意。新娘过门后,三天不吃男家的饭,由娘家送来,表示父母对女儿的关心。
解放前,在保安族家庭里,夫权思想占统治地位,妇女在家庭中处于从属的地位,受男子支配。若夫妻不睦,男子可任意提出离婚,但妇女没有提出离婚的权利。离婚后,妇女可以再嫁,俗称“先嫁由父母,后嫁由自己”.妇女无继承权。男死无子,寡妇改嫁后,家产归亲属。解放后,保安族男女婚姻获得了自由。